■ 觀察家
  這麼多年來,因為水污染、土壤污染而被問責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官員有不少,但是因大氣污染被問責的,至今鮮有耳聞,大氣污染絕不該成為問責的盲區。
  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分組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報告顯示,2013年,環境保護部接到的舉報案件中,大氣污染類占73%,但在全年查處案件中大氣污染類僅占12%。有委員披露,石家莊早晨、上午的PM2.5指數要高於下午。“這是因為晚上有偷排,尤其是後半夜偷排。”地方要稅收,企業要生產,導致執法變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有委員直言,執法檢查時一個城市稱查處幾百起案例,結果真正懲治的只有五例,最多罰十萬,有的罰兩萬,有的只是掛牌警告(新華社10月31日)。
  最近一段時間,霧霾頻頻來襲,北京10月連續出現四次霧霾,哈爾濱PM2.5“爆表”,霧霾困城。各地一直在高調治污,霧霾的陰影為何難去?這背後,是執法的怠惰。
  除了人大常委會會議披露的信息外,上月9日,北京陷入霧霾圍城,據悉元凶是燒秸稈。在環保部公佈的秸稈焚燒火點的名單中,邯鄲、邢台、保定等地赫然在列。而此前,這些地方都曾在媒體上高調宣傳其推動秸稈還田和秸稈禁燒的斐然成就,但是環保部的一次遙感監測就戳破了這些政績神話。
  大氣污染執法說得多,做得少,堪稱多年來的頑疾。今年,山西重點開展了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百日會戰”,共摸排發現環境違法線索1352件,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有82件。其中竟然沒有一件與大氣污染有關,大氣污染執法的軟弱由此可見一斑。
  對於大氣污染執法的不力,許多地方往往強調是因為調查、取證的困難。大氣治污,如何發現、取證確存在難點,但這並不是不作為的藉口,只要積極探索監測手段,發動民眾監督,許多排污行為其實不難監管。就在上月,北京有關部門開展了大氣專項執法周,一周之內就檢查了1505家各類污染源單位,擬立案處罰環境違法單位121家。可見,大氣污染執法,並非難有作為。一些地方怠於執法,說到底還是把經濟發展凌駕於民眾健康之上。
  既然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發現瞭如此多的問題,那就該把問題充分曝曝光,哪些地方、哪些部門在對大氣污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哪些地方對污染企業只查不處?這些需要有明確的答案,對於涉事的相關部門和官員要有事後追責。這麼多年來,因為水污染、土壤污染而被問責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官員有不少,但是因大氣污染被問責的,至今鮮有耳聞,大氣污染絕不該成為問責的盲區。
  未來《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也應把“監管”監管者作為重要內容,明確對大氣污染防治失職、瀆職行為的追責範圍和懲治措施,強化地方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上的日常責任,同時通過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引入外部的監督。提供清潔的空氣,屬最基本的公共服務,如果做得不好,就當有官員為之擔責。
  □韓涵(媒體人)  (原標題:誰在治霾執法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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